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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汾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亿元,是由太原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是太原市政府引导资金、投资基金的管理平台和出资主体。
公司成立以来,立足于“创新投资方式、集聚资金合力、支持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代表市财政行使出资人职能,投资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各类资本投向太原市重点产业项目,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致力于打造全国一流的政策性、专业性兼具公益性的政府指导与市场化运营有机结合的市级资本运营和管理平台,全力服务保障太原市高质量发展,履行好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须知
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公告要求进入招聘报名平台注册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招聘报名平台:https://fszb.shanxihr.com(建议通过PC端谷歌浏览器登录)。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3日上午9:00始至2025年7月7日17:00止,报名截止后平台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报名平台注册个人信息,并妥善保管相关账号密码。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应聘须知,并填写报名信息。
3.报名所需资料
下述资料需上传扫描件,要求扫描件信息清晰完整:
(1)本人证件照(本人半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毕业证及学位证;
(3)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认证);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其中报考人签字、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日期部分需本人手写);
(6)职(执)业资格证书;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任职文件、聘书、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文件);
(8)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9:00始至2025年7月9日17:00止。
应聘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在线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按招聘公告要求及审查意见,在审查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补充报名信息,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应聘人员应于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的方式进行。
(五)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位考生有10分钟的作答时间,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个性特征等。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工作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具体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应聘人员收取。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九)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与太原市汾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对于中层管理岗位的人员聘任,按照太原市市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一)招聘计划
太原市汾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招聘5名中层管理人员和1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太原市汾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5)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到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者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太原市汾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155365692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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